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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债务如何处理?

时间:2022-11-1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如果乙公司采用的是股权收购,应当承担责任。股权收购作为公司收购的主要方式,实践中较为常见,一般是指公司股东的股份由原股东转让给新股东,新股东替代原 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继续行使原股东的公司权利。根据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是变更登记并不改变其作为独立的 民事主体的地位,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 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法人,需以公司财产独立对外承担责任,只有当公 司财产不足以承担时,公司股东才在其出资额限度内承担责任。此外,合同法第8条还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即合同仅对合同主体产 生约束力,合同各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对第三人不产生效力。从你反映的情况看,股权转让合同是在原股东与新股东之间订立的,而借款合同则是你与甲公司订立的,这两个合同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在乙公司采用股权收购方式的情况下,原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不影响责任的承担,乙公司仍应履行收购甲公司之前甲公司签订的合同。

  如果乙公司采用资产收购方式是否承担责任,要看收购协议的约定。当收购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原公司全部资产与债务时,根据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 同意”,你可以采取默认同意的态度,从而向乙公司申请权利,乙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当收购协议约定的内容仅仅为公司全部资产时,债务应该由甲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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