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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员”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制度

时间:2022-11-2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安全风险抵押】关于“三员”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制度

 

一、安全风险抵押考核范围

 

1.井下单位班组长;

 

2.安监员、瓦检员、防突员等关键岗位员工(以下简称“三员”)。

 

二、安全风险抵押金额(月抵押金标准)

 

1.直接单位班长300元/人;

 

2.直接单位组长、辅助单位班长及“三员”每人200元/人;

 

3.“三员”的班组长,在“三员”的基数上增加50元/人;

 

4.辅助单位组长100元/人。

 

三、安全抵押风险考核办法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冲销安全风险抵押金。

 

1.本班组发生重伤或二级非伤亡及以上事故或隐瞒上述事故不报的;

 

2.班组长及“三员”本人严重违章的;

 

3.班长所在班当月出现三人次以上(含三人次)严重违章的,组长所在组当月出现二人次以上(含二人次)严重违章的;“三员”辖区内出现职责范围内的三人次(含三人次)以上严重违章的。

 

4.因本班组责任,当班出现重大隐患或工程质量低劣,被公司或上级部门责令停产、停运的头面或设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兑现安全风险抵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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