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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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0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民法典中公司债权债务公告期是多久
1.债权债务的公告期为六十日。未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券的,可以在分配前补偿申报。债权人应当对债权的担保情况、利息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个别清偿无效。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子公司欠债无力偿还可以要求其母公司偿还吗
按规定,子公司和母公司主要有下面的联系和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甚至说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两者之间的关系产生于股份的占有或者是控制协议
就拿个人持股规定来看,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所以,换成公司来说也是如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那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
当然,除了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的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就像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还是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