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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

时间:2023-01-0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民间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

1、民间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是,如果债务人获得债权人的同意,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地将其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但是转让的债务不能属于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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