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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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05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的债务是什么
1、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的一般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需要夫妻共同偿还,离婚之后,夫妻关系就依法解除,因此需要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有共同财产进行偿还,之后共同财不够清偿的部分,由双方协商偿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如何进行涉外离婚诉讼
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所以,在立案、审理时都应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进行细致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