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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抗辩权受到什么方面的限制

时间:2023-06-1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2、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3、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

4、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也必须受到法定条件的限制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

因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同时履行时的抗辩权,是一种对方在不为给付时也同时拒绝给付的违约救济权,所以对方的对待给付义务没有到了履行期,也就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须对方未为对待履行义务。只有在对方未同时履行义务时,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自己的履行。这种拒绝是相互的,自己可以拒绝向对方履行,对方也可以拒绝向自己履行,最终的平衡通过同时履行而实现,或者以都不履行而告终。

2、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必须是双务合同。

(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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