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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转移逃避债务是否坐牢

时间:2023-06-25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法院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包括: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移财产;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为逃避判决履行,将财产转让给他人,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对下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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