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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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债权转让合同未约定对价可以吗
1、债权转让合同未约定对价,是可以的。债权人可以无偿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依据债权性质、依法或者依约定不能转让的债权,则不得进行转让,并且需要通知债务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转让概念及债权转让特征是什么
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受赠人可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