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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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2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抵押人无力清偿债务的,可以与抵押权人协商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抵押财产,变卖或拍卖所得的价款对抵押权人优先受偿。若抵押人不愿意,协商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提起诉讼。《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