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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移,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加入的异同

时间:2024-02-2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债务转移,即狭义的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二人的行为。第三人代为履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承担义务的行为。债务加入,即广义的债务转移,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或者单方承诺,由第三人偿还债权人债务的行为。

审判实践中,对于债务转移、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加入这三种行为的法律关系构成条件、债的承担主体、法律特征及法律后果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并因有些行为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而成为审判的难点。

三者的相同点

1、三者均由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组成。

2、三者均存在着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承担债务的情形,且承担的债务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

3、所涉债务均须合法且具有可转让性。依照合同性质、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不得转让的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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