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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民间借贷官司这些证据保留!

时间:2019-08-22浏览量: 文章来源:未知作者:admin

27年邹主任律师团队,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www.jinpaidazhuang.com)
在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很多人不重视收集证据,导致能维护的权利维护不了,能收回的钱却收不回。有些时候明明还了钱,却被债权人矢口否认。如果没有证据支撑,那可就真的“哑巴吃黄连,有口说不出”了。那么,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有哪些证据是一定要保留的呢?


一、借条、借款合同、公证书等书面材料
       这些都是传统的证据材料,以书面材料为主,如借条、借款合同、公证书、发票、担保手续、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还款通知书、还款付息凭证等。
       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以,如果证据材料是复印件的,一定要好好注意说明来源了。


二、证人证言

      依照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民间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三、录音录像等视听材料
      视听材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



四、微信、QQ等聊天记录
      如今,在审理民间借贷类案件中,已出现大量使用QQ,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还有聊天内容。
      如果双方通过QQ,微信等方式沟通协商,在债权凭证缺失或存在瑕疵,借款交付证据不是很充足的情况下,提交相应QQ、微信记录有时可以作为有力的佐证,甚至成为决定借贷事实成立与否的关键,故留存相关记录,往往能够起到有备无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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