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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贷款有哪些种类

时间:2024-07-24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基本分类

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

(一)保证贷款

按《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二)抵押贷款

按《民法典》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三)质押贷款

按《民法典》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四)按贷款期限分为

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具体划分方法同信用放款相应条款。

二、各种方式的具体规定

(一)保证贷款

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0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1、《民法典》同时还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合同应当包括: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为顺利取得银行贷款,企业应该选择那些实力雄厚、信誉好的法人或公民作为贷款保证人。若银行等金融机构能作为企业的保证人,则效果更为理想,借款企业取得银行贷款更为容易。

(二)抵押贷款

当无法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或者银行所提供的信用贷款难以满足需要时,中小企业可以向银行提供抵押物以获得贷款。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当中小企业向银行提供了抵押物后,银行向其贷款的风险大大降低,因此银行往往愿意向该企业提供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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