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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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24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债务重组损失如下: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接受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失。
3.债务重组采用债务转为资本方式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4.债务重组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失。
重组公司债务这样处理:
1.债务转为资本;
2.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以资产清偿债务。
企业重组债务的处理方式是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过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协定或法院裁定,协商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